国家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于12月5日在上海松江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,标志着国家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领导工作机制正式启动。
在国家今年出台的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纲要》)中,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纳入其中,上升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。
《规划纲要》指出,要依托交通大通道,以市场化、法治化方式加强合作,持续有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,打造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、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。同时,中央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明确,由科技部牵头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。
为贯彻落实《规划纲要》和中央要求,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信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、沪苏浙皖科技委(厅)、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政府,成立了国家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。
据悉,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工作规则》《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》,讨论了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等文件。
会议认为,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,要扎实做好凝聚强大创新合力,推动产业集群一体化发展、先行先试重大创新政策等重点工作,把G60科创走廊打造成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、科创驱动“中国制造”迈向“中国创造”的示范走廊、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。
科技部党组成员陆明表示,建设好长三角G60科创走廊,要加强央地联动形成组织合力,充分发挥专责小组办公室和G60联席办公室协调机制优势,加快出台政策清单和项目清单,在组织上、机制上、落实上形成强大工作合力,持续有序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,打造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、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,引领支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。